调解员讲师 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:
如何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,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等,教育公民遵纪守法、遵守社会公德,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。
如何做好纠纷预警工作,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、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,做好教育疏导工作,防止激化,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。
如何对本辖区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,由首次调解责任人调解,若二次调解不成功,可以向本级或者上一级调委会反映。
如何依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进行调解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,依据社会公德及时调处纠纷。
如何在双方当事人自愿,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。
如何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,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如何调解纠纷时,应当在查明事实、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,细心疏导,消除隔阂,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。
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,制作笔录,签定调解协议书,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,并加盖调委会公章,生效后,统一保管。
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以上就是调解员讲师的主要工作职责。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异,但总体上都是围绕着预防、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宗旨来进行的。